在当前经济形势下,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依然突出,成为制约其发展与创新的重要瓶颈。这一困境的形成,固然有企业自身规模、治理结构、信息透明度等多方面原因,但金融机构的服务理念与模式,以及作为关键桥梁的信用担保体系,也承担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并共同构成了一个亟待系统梳理与破解的复杂命题。
一、金融机构的责任审视:理念、风控与服务的失衡
金融机构,特别是商业银行,作为社会资金的主要配置者,在民企融资链中扮演着核心角色。其责任缺失或偏差,直接加剧了融资困境。
风险偏好趋于保守,服务理念存在偏差。 在强监管和追求资产质量的压力下,许多金融机构对民营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天然抱有“不敢贷、不愿贷”的谨慎心态。其信贷政策往往倾向于有政府背景、资产雄厚的大型国企或行业龙头企业,对经营灵活但抗风险能力看似较弱的民企设置更高门槛。这种“唯抵押论”、“唯规模论”的旧有思维,未能充分识别和评估民企的真实经营活力、技术潜力与市场前景,导致了金融资源配置的结构性失衡。
风控模式僵化,未能与时俱进。 传统的银行风控高度依赖规范的财务报表、足值的抵押物(如房产、土地)和强力的第三方担保。许多创新型、轻资产的民企恰恰缺乏这些“硬指标”,其核心价值可能在于知识产权、专业技术、稳定客流或数据资产。金融机构若不能开发和应用针对性的风控技术(如利用大数据分析交易流水、供应链信息、纳税信用等),就无法准确画像,从而将大量有发展潜力的民企挡在门外。
金融服务同质化,产品创新不足。 针对民企多样化、高频、急切的融资需求,许多金融机构提供的仍然是以抵押贷款为主的标准化产品,在还款期限、方式、额度上缺乏灵活性。供应链金融、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应收账款保理等更适合民企特点的金融产品,要么推广范围有限,要么审批流程依然冗长,未能有效满足市场需求。
二、信用担保体系的双重困境:能力不足与功能异化
信用担保本应是破解民企抵押物不足、增进银企互信的关键工具,但其自身发展也面临严峻挑战,甚至在某些环节加剧了融资难。
一方面, 担保机构自身实力薄弱,风险分担机制不健全。 大量的中小型民营担保公司资本金规模小,风险识别和管控能力弱,抗风险能力差。一旦发生代偿,可能自身难保,无法持续经营。这导致银行对担保公司的认可度下降,要求其提供反担保或提高合作门槛,最终成本仍会转嫁给融资企业。政策性担保机构虽然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往往覆盖面有限,审批流程也可能较长,难以惠及所有有需求的民企。
另一方面, 担保链条拉长与成本转嫁,加重企业负担。 在实践中,担保有时非但没有降低融资门槛,反而增加了环节和成本。企业除了要支付银行贷款利息,还需支付担保费、保证金等,有时还被要求提供反担保物,实质上形成了“担保叠加”,让企业倍感压力。更甚者,少数担保机构业务不规范,存在违规操作,扰乱了市场秩序。
三、破局之道:协同构建基于信用的新生态
破解民企融资难题,需要金融机构与担保体系相向而行,深化改革,协同构建一个基于企业真实信用和未来价值的新生态。
对于金融机构而言,必须 推动理念与模式的双重变革。 要落实中央关于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政策精神,真正树立“银企命运共同体”意识。加快金融科技应用,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手段,开发更精准的信用评估模型,从“看过去、看资产”转向“看未来、看流量、看信用”。大力创新金融产品,发展线上化、场景化的融资服务,提高审批效率,降低对传统抵押担保的过度依赖。
对于信用担保体系,则需 明确功能定位,推进体系改革。 应构建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龙头、商业性担保机构为补充的多层次体系。政策性担保要聚焦支小支农,降低费率,扩大覆盖面,发挥增信分险的核心功能。商业性担保机构则需提升专业能力,走差异化、精细化发展道路。更重要的是,要推动建立国家层面的融资担保基金与地方机构的联动风险分担机制,做大做强担保行业的风险池,从根本上提升其公信力和可持续服务能力。
加强银担合作至关重要。 银行与担保机构应建立信息共享、风险共担的紧密合作模式。银行可适当提高对优质担保机构的授信放大倍数和风险容忍度;担保机构则需提升专业评审能力,共同完善企业信用画像。政府层面应加强信用信息平台建设,整合工商、税务、司法、水电等数据,为银担双方提供更全面的决策支持,让“信用”真正成为民企可用的“资产”。
纾解民企融资之渴,金融机构需刀刃向内,革新服务;信用担保体系需固本培元,回归本源。唯有双方各尽其责、协同发力,方能疏通金融活水流向实体经济的最后一公里,为民营经济的健康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金融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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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02-02 19:25:52